I-539 延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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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入境美国后,有时会遇到需要从一种非移民身份转换为另一种非移民身份的情况,还会遇到需要延长某一种非移民身份的合法停留时间,这些情况都可以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539表格。

但I-539表格还不仅仅只能申请上述两种情况,NYIS Law文章和大家仔细介绍一下I-539表格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539form

△I-539表格截图示例,版权属于原作者

I-539是什么?

首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情况需要使用到I-539表格,常见的I-539申请的适用范围包括:

这张截图中展示的是,不可以通过I-539表格来申请身份延期、或从另外一种身份转换到以下身份,主要都是常见的工作签证类别:

NON539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官网,版权属于原作者

I-539申请费用为线上提交$420;纸质申请为$470。

如何提交I-539表格申请?

当前大多数I-539申请都可以选择在移民局官网线上提交,也可以选择向移民局寄送纸质申请包裹。各类申请要求指定的寄送地址都不一样,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申请类别在移民局官网查询邮寄地址:

www.uscis.gov/i-539-addresses

特定的非移民类签证需要延长合法停留时间

非移民类签证入境美国时都会被授予一个离境时间,在合理需求且没有违反当前身份要求的情况下是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延长停留时间的。

常见的可以申请身份延期的非移民类签证包括了B-1/B-2商务旅游签证、F和M类学生签证、非移民工作签证H-1B以及O-1L-1的配偶签证等,完整列表如下所示:

  • A-1、A-2、A-3类外交签证
  • CW-1类家属
  • B-1、B-2商务和旅游签证
  • H类签证家属
  • F类学术学生签证
  • L类跨国公司工作签证
  • J-1交流访问签证
  • M类职业或非学术学生签证
  • R类签证家属
  • O类签证家属
  • TD家属

这类需求非常常见,比如过去几年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不少B-2签证持有人都在美国办理过身份延期,还有很常见的非移民类签证H-1BL-1O-1持有人的配偶,在H-1BL-1O-1申请身份延期的同时相对应的H-4、L-2、O-3也需要单独办理身份延期。

另外这里单独强调一下B-2延期申请,B-2延期申请时除了提交正常的申请表格及证明资料、缴纳申请费用之外,还需要准备一封说清楚为什么要申请延期的解释信,信里还要附上之后的离境计划等信息,这封解释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份申请是否能够获批。

申请B-2延期还需要特别注意:

递交B-2延期申请之后,申请人即使没有拿到获批通知,也可以在美国境内等待结果。

如果获批,可以在新的I-94记录过期前离境;如果申请被拒,则需要在收到被拒通知后尽快离境。期间可以选择随时离境,一旦离境这份延期申请就会自动作废。

一旦出现延期六个月时间已经到了但还没收到获批通知的情况,申请人也需要在延期六个月期满时离境,不能在境内继续等待结果了。

当前境内申请B-2延期的审批时间往往会超过六个月,所以有延期计划的一定要尽早开始申请。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够申请B-2延期,如果有人使用延期待满一年,下次B-2延期再入境可能只会获得几周的合法逗留时间,极端情况下还可能会被在海关拒绝入境。

常见I-539申请类别

特定的非移民类签证需要转换成其他非移民类身份

美国移民法律允许部分非移民类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成为另一种非移民身份,这种申请一般也会用到I-539申请。

例如我们常见的H-1B失业后不离开美国转为B-2、F-1等身份,或者有的B-2入境后转为F-1身份在学校读书,或者有的F-1转为配偶身份H-4等等。

对于在美国境内申请转换为另一种非移民类身份,移民局对M“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做这类申请”也有规定:

  • 申请人要以合法的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 申请时申请人当前的身份还有效
  • 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身份限制的行为
  • 申请人没有犯下任何犯罪、或会导致不能申请身份转换的其他行为

F类和M类学生签证需要申请身份激活

第三类I-539比较常见的情况是F类和M类学生需要申请身份激活。学生身份激活(reinstatement),指的是学生身份短暂失效后,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向移民局申请恢复学生身份。请注意从留学生的SEVIS记录一旦被终止,理论上第二天就已经开始累计非法滞留天数了。逾期滞留超过6个月,未来有三年禁止入境美国的禁令;超过1年,未来有十年禁止入境美国的禁令。

具体来看,申请F-1身份激活的条件包括:

  • 身份失效一般不能超过5个月
    超过5个月递交Reinstatement需要额外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法再5个月内按时递交,这往往会大大增加批准难度,所以5个月内尽快递交非常关键;
  • 没有违反移民局相关规定的历史记录
  • 目前是全职学生或者未来是全职学生,并且学校会为你签发I-20
    全职学生是指“学生必须保持在学注册状态”。所以如果是已经毕业正在使用OPT的留学生是无法办理身份激活,回到OPT状态
  • 没有非法工作的历史记录
  • 不能被美国或其他国家驱逐出境

办理学生身份激活非常关键的是要向移民局说明身份失效的原因:

  1. 导致身份失效的情况是不由你控制的,比如说重伤、重病,自然灾害,国际学生办公室 (ISO) 的疏忽大意等等
  2. 身份失效的原因与未修满学分相关,并且ISO有权决定你是否满足学分要求

如果移民局批准了这份申请,那么申请人的学生身份将被恢复,SEVIS系统中将呈现为F-1合法状态;如果移民局拒绝了这份申请,那么申请人则没有机会再次申请上诉,只能选择立即离境。

所有申请材料中起到关键性结果的,就是那封解释需要申请身份激活原因的说明信件,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什么原因造成身份失效?而这些解释是否符合“导致身份失效的情况是不由自己控制的”要求?

这些都是在准备申请时需要绝对重点考虑的因素,只有合理地做出解释才能最终获得申请批准。

F-1留学生身份突然被终止?

“大量F-1留学生SEVIS身份突然被终止”成为过去两周内美国移民圈里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小纽也接到了大量F-1留学生的求助咨询。

目前NYIS LAW正在帮助一些想要通过诉讼手段争取恢复F-1合法身份的小伙伴起诉美国政府,从现在的情况分析,我们认为个人直接起诉DHS和ICE未经合法程序SEVIS终止,是有可能最高效快速恢复F-1合法身份的手段。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诉讼手段是有可能解决、不是一定能解决哦!

现在美国移民律师界普遍认为:DHS/ICE这一轮SEVIS终止的行动违反了美国行政程序法APA,这些受影响留学生的F-1身份是在没有明确依据、没有通知、和没有回应机会的情况下被取消的,是可以根据《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申请救济,当前已经提交的诉讼都是基于APA和正当程序提出的原告主张。

这是因为:

  • 联邦法规规定,如果留学生未能维持身份,例如未完成全部学业、未经授权打工或被判犯有暴力罪行且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上徒刑,可能会被终止SEVIS记录。但如果是基于一些不是很充分的理由,比如交通违规、不严重的轻罪指控,原本是有可能在移民法庭上胜诉进而避免被终止合法身份驱逐出境。
  • 另外原本正常的流程应该是:签证持有人先被列入驱逐程序后,ICE的数据库中的记录才会被修改。但现在的情况是很多当事人并没有被列入驱逐程序,但他们的SEVIS记录已经被终止了,完全打乱了合规程序。

选择诉讼之路会面临的风险包括:

  • 和任何诉讼一样有可能会面临败诉!当然败诉之后还可以再上诉,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会打到美国最高法院,但这期间原告需要承担的心理压力、经济压力,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你的很大一部分精力都会被牵涉其中!
  • 如果最终胜诉,从SEVIS被终止之后的时间不会被计入“非法滞留”,但如果最终败诉“非法滞留”的起始计算时间会追溯回SEVIS被终止的第二天,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可能出现长时间非法滞留美国的问题,未来可能会长时间被禁止进入美国!
  •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诉讼无法要求国务院回恢复已作废的F-1签证,签证问题不受法院审查,即使诉讼获胜受影响的留学生如果未来离开美国再入境,还是需要在美国境外的使领馆重新申请有效签证,而再次申请签证还是有几率会被拒签!

如果有小伙伴不幸遭遇到F-1身份突然被终止,考虑通过诉讼手段解决问题,欢迎随时联系NYIS Law,我们会尽快联系您做后续跟进!

I-539表格的加急申请

2023年6月13日开始,移民局开始接收部分I-539表格的加急申请,这次新增的I-539加急福利适用于从其他非移民类身份转化为F-1、M-1、J-1学生及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及其配偶身份F-2、M-2、J-2。

加急申请费用是$1,965,移民局处理时间需要30个工作日。这些加急申请无论是邮寄包裹、还是线上申请都适用。

当前转换为F类、M类、J类的I-539的平均处理时间,不同的处理中心在3个月到7个月不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30个工作日后拿到的不一定是最终审批结果,可能收到的审批通知包括:获准通知(approval notice)、拒绝通知(denial notice),还有可能得到否决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NOID)、要求提交补充材料(RFE)、进行签证欺诈或提供不实材料/陈述的调查(investigation for fraud or misrepresentation)等。如申请者拿到了RFE或者否决意向通知,在移民局收到申请人的回应后,还有额外的30个工作日去处理申请。

如果你一开始的I-539申请是通过邮寄线下提交的,那新的I-539 PP加急申请应该提交到以下地址:

USCIS Elgin Lockbox
U.S. Postal Service (USPS):

USCIS
Attn: I-907
P.O. Box 4200
Carol Stream, IL 60197-4010

FedEx, UPS, and DHL deliveries:

USCIS
Attn: I-907 (Box 4200)
2500 Westfield Drive
Elgin, IL 60124-7836

I-907表格PP加急费的支付方式,必须通过money order、personal check、cashier’s check、信用卡四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支付,不能使用现金支付。

  • 如果使用信用卡支付需要同时签署G-1450表格授权移民局刷卡;
  • 如果使用支票类付款方式,收款人要写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收款人并不是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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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什么想法或者对I-539相关的申请还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一支优秀的法律团队为您办理I-539或者其他美国移民各类申请,包含EB2/EB3H1B签证O1签证L1签证,欢迎拨打NYIS Law热线800-685-6947进行免费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美国移民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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