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正式在联邦公告网(Federal Register)公布了备受瞩目的《关于F-1留学生、J-1交流访问学者多项政策的改革提案》的最终规则(Final Rule)版本。
Final Rule版本只是微调执行细节、修改了一些措辞,而本质上在初版里看到的坏消息一个不落地都要原样执行了!若无特殊意外,新规将在公告60天后,即2026年9月15日正式生效执行。
关键时间节点提示:新规将于7月17日正式公示,并于2026年9月15日全面实施。建议所有现任及未来的F-1留学生、J-1学者提前规划在美合法身份转换或延期申请。

核心政策变动及合规要点解析
1. 废除D/S制度,转为固定截止日期(Fixed Date of Stay)
现行政策下,F-1留学生、J-1交流访问学者和I类外国媒体代表,这三类签证持有人及其家属,I-94记录“合法停留截止日期Admit Until Date”那一栏,显示的是“D/S,Duration of Status,在读/在职期间有效”,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日期,只要就读项目、工作没有完成且保持身份有效,就能一直停留在美国境内。
Final Rule中DHS确认将会全面废除“D/S在读/在职期间有效”制度,这三类签证持有人的留美时间将被更改为固定日期:
普通留学生与交流访问学者:单次入境最长停留期限不得超过4年。若完成学业或项目需要更长时间,必须在到期前向美国移民局(USCIS)单独提交身份延期(EOS)申请。学校指定官员(DSO)或项目主管将不再拥有直接延长停留期的权限。
语言培训类学生:累计在美停留时长上限缩短至24个月(包含假期)。
I类外国媒体代表:一般停留期不超过240天(特定国家或地区依专项规定执行,来自中国的I类签证有单独规定限制)。
2. F-1留学生宽限期(Grace Period)由60天缩减至30天
现行规定允许F-1学生在顺利毕业或OPT/STEM OPT工作期满后,享有60天的宽限期用于准备离境或转换身份。新规正式将该窗口削减至30天。无论是正常毕业、OPT结束还是中途提前终止学业,均须在30天内离境或另行获得合法居留身份,否则将面临非法滞留风险。
3. EOS(停留延期)申请条件收紧与待审期就业授权
在固定截止日期届满前,若学业或项目未完成,申请人必须向移民局提出EOS(Extension of Stay)申请内容,学校DSO、雇主没有延期权限。
具体的EOS申请流程,需要等待移民局公布官方教程。
新规对EOS的审批标准大幅收紧:
拒绝申请人主观原因延期:因学业成绩不佳、学术留级、被留校察看(Probation)、停学或个人原因反复无法按时毕业等主观因素导致的学期延长,不能作为申请EOS的合理理由。换句话说,延期申请的理由必须是客观的、合理的,而不是“我没考好需要多读一年”。
审理期间出境失效:若申请人在EOS审批期间离开美国境内,该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并直接失效。若EOS被拒且原入境期限已过,申请人须立即离境,无额外宽限期。
自动延期保护(最长240天):只要在截止日期前及时提交了EOS申请,在等待审批期间,申请人可继续保持在读或工作身份。原有的校内就业或特殊经济困难就业授权可自动延续,最长可达240天。
OPT与EOS联动缓冲期:新规提供了一个为期6个月的执行缓冲期。在新规生效后的前6个月内,申请OPT或STEM OPT的留学生,可暂时豁免提交EOS申请,大家只申请OPT或OPT延期即可。但缓冲期结束后,申请工作许可的同时理论上必须同步提交EOS申请。(这个要以大约半年后移民局的官方通知为准)
J-1持有人身份到期但EOS申请在审的,可继续为原雇主工作最长240天;但J-2家属一旦EAD到期就没有这个保护了。
4. 严格限制转专业、转学及平级/降级重读(Day 1 CPT受阻) 为了遏制通过低合规课程或平级学位长期滞留维持工作身份的现象,新规对学业变更做出了极严厉的限制 (但仍有变数):
学历变更限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在入读第一年内、研究生在读期间任何时候,均不得擅自更换学习项目、转学或变更教育目标,除非获得SEVP认定的特殊情况豁免。
禁止平级或降级续读:完成某一学历层次后,学生只能升读更高层级的学位(如硕士升博士)以维持F-1身份。严禁平级(如攻读第二个硕士)或降级(如硕士转读本科)续签F-1。
对Day 1 CPT的冲击:这一条款直接阻断了H-1B未中签者通过攻读“二硕”并利用Day 1 CPT继续留美工作的途径。未来此类诉求或只能通过攻读博士学位或转入其他特定合规项目来实现。 (注:此项禁令仅适用于新规生效日之后完成学业的留学生,不追溯此前已取得CPT I-20的在读学生。同时,DHS保留了在新规生效后最多2年内,视高校系统应对情况推迟或暂停实施转学/变更学业限制的裁量权。)
5. 设置“可分割性条款”(Severability Clause)确保法案稳固
考虑到该新规可能面临来自全美高校、科技企业及移民法律协会的诉讼,DHS在法案中特别加入了可分割性条款。这意味着即使未来某些争议条款(如禁止研究生转专业)被法庭判决违宪或无效,其余条款(如取消D/S、缩短Grace Period)仍将独立生效,避免整部法案被全盘推翻。
F-1/J-1签证新规FAQ
问:DHS最新发布的F-1和J-1签证新规什么时候正式生效?
答:该项最终规则(Final Rule)于2026年7月17日在联邦公告网公示,公示60天后正式生效,预计正式执行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问:什么是取消D/S制度?留学生最长可以在美国停留多久?
答:取消D/S意味着留学生不再拥有“只要在学身份有效即可无限期停留”的待遇。新规实施后,F-1和J-1签证的I-94将改为固定截止日期,单次入境最长停留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到期前必须向移民局单独申请EOS延期。
问:新规实施后还可以读第二个硕士(二硕)或者用Day 1 CPT工作吗?
答:新规严格禁止平级或降级重读学位。这意味着在新规生效后毕业的学生,无法通过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来延续F-1身份,因此传统的二硕Day 1 CPT维持身份方式将被终结。已有此诉求的留学生未来需考虑升读博士学位(PhD)或转换其他合法非移民签证。
问:如果F-1学业延期,可以因为成绩不好或被留校察看申请EOS延期吗?
答:不可以。移民局明确指出,由申请人主观原因导致的学业延误(如学术成绩不佳、被留校察看、停学等)不能作为申请EOS身份延期的正当理由。延期申请必须基于客观且合理的非主观原因。
鉴于美国移民法修正案执行细则处于动态调整中,若您对自身的F-1/J-1签证状态、EOS身份延期申请、或H-1B未中签后的合规身份规划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拨打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800-685-6947 进行免费咨询,专业的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个性化的美国移民及合规整体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