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IS Law律师发现不少小伙伴可能有一个误解:以为移民局修改了现有的移民政策,为F-1留学生开辟了特殊绿卡申请通道。 而实际情况是:移民局并没有改变原有政策、也没有出台新政策!!!也没有为F-1留学生专门开辟出新的特殊绿卡申请通道!而是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解释、澄清现行政策中一些模糊、不够清晰、容易让人困惑不解的内容。
1.
F-1们和绝大多数美国职业移民绿卡申请人一样,除了EB-1下的EB-1A和EB-2下的NIW国家利益豁免两个类别之外,EB-1、EB-2、EB-3三类最常见的美国职业移民绿卡都需要有雇主递交申请,雇主才是这份申请的申请人,大家伙都是受益人!
简单翻译一下:除了EB-1A和NIW,申请美国职业移民绿卡之前你必须得先有个雇主!!!F-1们完全不能自行提交美国职业移民绿卡申请!!!
- 申请人在美国之外有永久居所;
- 申请人没有放弃该居所的打算;
- 并且申请人计划在完成学业之后离开美国。
但因为F-1可以申请H-1B,H-1B是允许有移民倾向申请绿卡的,那这是不是就矛盾了?
所以NYIS Law一直都鼓励F-1们如果有条件,尤其是在自己专业领域比较有成就的F-1,在读博期间、或者OPT期间就尽早启动职业绿卡申请,唯一需要警惕的是在绿卡申请阶段回国申请F-1签证,签证官有可能会因为你在申请的绿卡拒批F-1签证。
现在既然移民局已经官方确认,大家就无需顾虑F-1签证和职业移民绿卡申请的逻辑bug了!
另外,长期以来很多人都对职业移民绿卡有一个很大的误解:必须要先拿到H-1B才能申请绿卡!这真的是大错特错绿卡是用来解决你长久居留美国的身份,H-1B是一个最长使用期仅有6年的临时工作签证,这俩没有任何必然联系、没有特定的申请先后顺序!只不过比较常见的操作方式是,公司先为你申请H-1B,等两年再开始给办绿卡,在等待绿卡排期期间我们可以用H-1B维持在美国的合法工作、生活身份。移民局对雇主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为你申请职业移民绿卡完全没有规定,对你的移民身份也没有规定!
- 你可以人都不在美国,
- 你可以还是F-1,
- 你可以是OPT或OPT延期阶段,
- 雇主可以在你入职第一天就启动绿卡申请流程,
- 或者有公司就是欣赏你到不行,你还没有毕业也没有开始为公司工作,这个公司就是愿意为你申请绿卡!
所以我们完全不需要顾忌美国移民局的政策,只要专心搞定了雇主就好了,申不申请绿卡、何时申请绿卡,完全取决于公司!!!
再强调一下,H-1B只是一个常用的暂时工作签证,能够维持大家在等待绿卡排期时在美国的合法身份,H-1B和申请职业移民绿卡没有因果关系、没有必须先申请谁再申请谁的先后顺序关系!
2.申请绿卡最重要的是搞定雇主!
其次,Mina的绿卡申请之所以能如此顺利是因为Mina的雇主很给力!当然Mina也一定是通过自己在工作中的优异表现才能让雇主如此坚定地为她申请绿卡。
有人可能会问:那为什么很多美国公司的政策是“不能在员工入职第一年申请绿卡?”、“或者必须要在H-1B用到第5年才启动绿卡申请流程?”
这是因为雇主想用移民身份来拿捏你!和美国移民法律没关系!这些雇主是怕太早给你办了绿卡,拿到绿卡你就立即跑了,毕竟公司培养一位员工、申请绿卡也都是要考虑成本的。
疫情期间不少美国科技公司为了争抢优秀人才,开出了“只要入职就立即给办绿卡”的offer,经历了过去十几个月的科技公司裁员潮,这样的offer已经很难看到了,不少大厂还因为惹了官司连PERM都得暂停办理了…
所以大家得像Mina学习,用自己优秀的工作能力像雇主证明,“我是优秀到值得让你为我打破常规尽快申请绿卡的”,同时也能打消雇主“一拿到绿卡立即开溜”的顾虑!
在与雇主沟通的环节,如果大家需要MYIS Law也愿意帮助大家从中协调沟通,我们会从移民律师的角度向雇主解释,为什么尽早启动绿卡申请并非只是员工一人受益,其实对于雇主也是一件好事!
中国人申请美国绿卡最大的弊端之一是排期,排期这个东西就很难预测、完全无法控制,现在咱们看着EB-3排期快速前进,很可能再过俩月EB-3排期就停滞了,说不定还会倒退。
Mina的经历就是因为前期很坚定地和雇主确认自己想要申请绿卡,很大程度上也是Mina自己的坚定态度帮助了自己!
所以对于想要办理绿卡的小伙伴,自己也要早下决心、早一步和雇主沟通,不要犹豫、不要浪费时间,拿到早一些的PD优先日百利而无一害!